摘要: 9月14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重点区域2021-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提出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,增加河 ...
9月14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重点区域2021-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提出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的基础上,增加河北北部,山西北部,山东东、南部,河南南部部分城市。在秋冬季期间(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),各城市要完成PM2.5平均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。 为完成控制目标,《征求意见稿》还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: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、落实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、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、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、扎实推进 VOCs 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、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、推进大宗货物“公转铁”、强化秸秆禁烧管控、加强扬尘综合管控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。 |